陕西智聪律师事务所
律师为什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?因为案件结果不是律师决定的,而是法官、检察官等审判、检察人员决定的。
如果律师能决定案件结果,而律师是花钱聘请的,那么岂不是花钱买结果?那还要法官、检察官,要法院、检察院做什么?
那么,你可能说,律师不是懂法吗?官司能否打赢难道还看不出来?还既然赢不了,花钱请律师做什么?
大家都把律师比作一声,有各自的执业领域,水平高低相差悬殊。但再好的律师也不能承诺结果,就像再好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。
归根结底,法律是社会科学,不是自然科学,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的数学问题。同样的案情,不同的律师、不同的法官、不同的法院可能看法都不一样,同样的案情,结果想去甚远甚至完全相反的情况大量存在。不能依此就简单的说谁对谁错。
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复杂,影响最终结果的不确定因素也很多。证据的整理、法律的适用、办案人员的理解认知、法外因素等不确定因素都会在个案中起作用,只要法律文书没发出,最后的结果都可能会有变量。
当事人最多的疑问就是:律师不能承诺结果,我找你干什么?如果花了律师费,结果还是不好,岂不是花了冤枉钱,反而扩大了我的损失?
这个话看似精明,其实糊涂。好的结果是靠努力争取的,没有过程哪有结果?就好比只有努力准备,才可能考取名校,而不是先承诺能考取名校再去努力。没有考上名校的努力过程难道不值一文、毫无价值?
诉讼本就存在风险,本来就是一场博弈,争取的是一种概率和可能性。律师费就如同杠杆,当事人可以做理性的投资决策分析。在确定的诉讼费、律师费投资和不确定的预期收益之间,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做权衡。
现实主义和结果导向思维有它的局限性。把这种思维极端化、普世化,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,有时候损害的其实是自己的利益。
当事人希望通过律师取得好的结果乃人之常情,但以承诺结果作为委托律师的前提则是走入了歧途。
常言道:医生有六不治,律师有六不接。不承诺结果,恰是负责的表现;执着于承诺结果,则是尚未明了法律的本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