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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智聪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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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应对“新冠肺炎”的告知书

时间:2020-02-17

各当事人:

为了响应政府号召,全力做好“新冠肺炎”的预防和控制工作,本所现将相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:

1.2020年2月10日起至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解除一级响应之日止,本所不接受上门咨询客户,有法律疑问的客户可通过本所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办案律师电话等方式寻求法律帮助或相关咨询。

2.在此期间,在办案件的当事人与承办律师原则上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沟通,因特殊情况确需见面沟通的,需提前与案件承办律师电话沟通,预约时间。承办律师将确定好的时间报本所行政备案,切实做好相关防护工作。

3.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来本所洽谈业务或与承办律师交流案件的,请各当事人按照要求佩戴口罩、配合做好登记工作。

4.疫情期间,本所律师采取居家办公模式,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早九点至下午六点。

5.如有特殊情况,本所将及时予以通告。

陕西智聪律师事务所

2020年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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